重货与轻货的区分为:货物的总重量(KG)和总体积(m³)的比值大于或等于210为重货,按重量计费;若比值低于210为轻货,按体积计费。如有疑问请联系当地营业部咨询。
因宏运发物流已开设直营网点多家,而各营业网点所在地气候差异较大,详细营业时间请咨询当地营业部或者拨打全国客户服务热线400-691-3600咨询。
常见包装安全隐患:
一、纸箱多次重复使用,以致运输过程中失去保护作用,导致货物损坏。
提示:避免使用不具保护力的纸箱,及时更换新的包装箱。
二、包装与货物的重量或体积不相匹配,在运输过程中易包装变形、破裂、内物松动或漏出散失。
提示:根据货物的重量或体积选择包装,包装货物时一定要密封、加固。
三、 随意简单包装,而不根据货物类别特点选择包装,导致货物的破损、丢失、潮湿等。
提示:
1、液体胶状物运输时因摇晃易飞溅、渗漏,在包装时应密封好,再用胶带加固,在包装盒外多加一层包装,同时在包 装内添加填充物减少碰撞。
2、服装等软性货物和小五金等货物除用纸箱包装之外,必须在外加上有纤维袋包装,有防水功能最佳。
3、小件货物零散包装,因体积太小,容易导致丢失,通常使用纤袋包装。
4、贵重品、精密产品、易碎品、流质品、机械零件、仪器、金属制品、高比重物品以及散落容易丢失的物品等,除用 普通纸箱包装外,必须添加木架包装,加固又防挤压,保障货物安全。
5、小件电子产品在包装时应添加防震填充物(泡沫等材料),减少碰撞。
6、未采用木架包装的较重货物必须用打包带加固。
错误的包装,安全隐患无处不在,破损、散落、潮湿等,据物流行业研究数据显示,货物破损,47.5%的原因为包装不当。为了保护您的货物,宏运发物流为您提供了多种型号抗压纸箱以及木架、木箱、防水纤袋等包装材料,你可以根据货物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托运书主要是填写收货人与发货人的有效信息,以保证货物的安全接收,托运书填写步骤如下:
1、当您在营业网点发货时,我们的工作人员会主动给您托运单填写。
2、托运书的主要填写内容有发货人姓名、电话、地址和收货人的姓名、电话、地址等。
3、只要您把填好的托运书再交给我们的工作人员,我们的工作人员会告知您是否完成。
4、如果遇到问题,我们的工作人员会教您如何填写。
您好!我们在承运货物时,托运人声明保价并支付保价费,发生货物丢损,承运人按如下规则赔偿:货物全部灭失,按货物保价 声明价值赔偿;货物部分毁损或灭失,按声明价值和损失比例赔偿,最高不超过声明价值;声明价值高于实际价值的,按实际价值赔偿。
我司为方便客户发货,为客户提供上门接货服务。 目前我司上门接货服务需收取上门接货费,具体请咨询当地营业部。
您好!查询货物您可以在网站首页或其他页面的货物追踪栏目中输入您的单号进行货物追踪查询。输入您的货单号并点击查询键就能查看货物运输进度。 其 次,您可以咨询我司当地营业网点,或是拨打我司全国客户服务热线400-691-3600咨询,我们推荐您使用微信查货,关注宏运发物流微信,即可在线查货,随时随地掌握货物信息。
您好!需要取消或改变运输条件,您可以在网站上查找对应网点的联系信息,向工作人员说明您的具体需求,或是拨打宏运发全国客户服务热线400-691-3600咨询。
我司为方便客户收货,为客户提供送货服务。您所在区域与我司最近营业网点不超过30公里的,为我司可派送范围,超过30公里区域为我司的不可送货范围。送货需要按照城市级别收取送货费,特级城市(北京、上海)400kg且2.5m³以下80元/票;一级城市(全国省会及一线城市为主)275kg且2.5m³以下55元/票;二级城市(全国二线城市为主)200kg且2.5m³以下40元/票;三级城市(全国三线城市为主)150kg且2.5m³以下30元/票;超过最低收费,按照0.2元/kg收取(体积超过2.5m³,不低于100元/票,与重量收费取大优先)。对于单票货重量大于1500KG或者9m³以上,最低300元/票,无上限。具体收费标准请联系当地营业部。
您好!发货前需要您填写一份托运书,具体内容按照托运书上的内容填写,当货物到达目的地的时候, 需要携带收货人身份证原 件和所需运费,办理提货手续;如果不是本人提货,就需要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收货人的身份证和所需运费办理提货手续。
您好,如果您对您的账单有什么疑问可以直接联系当地营业部进行反馈,如果您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解决,您可直接拨打我司全国客户服务热线:400-691-3600反映,我们会有专人为您核实处理。
自提:就是您需要亲自去宏运发的营业网点领取货物。
派送:就是宏运发会派专门的送货人员将您的货物送到您指定的地方。派送分为送货(不含上楼)和送货上楼两种。
您好,如果您签收时发现货物有破损,您可以在运单上注明货物破损情况、异常签收,并提交索赔资料。我们会依据您异常签收 信息与保价申明价值的金额进行赔偿。
1.1.1 各类武器、弹药。如枪支、子弹、炮弹、手榴弹、地雷、炸弹等。
1.1.2 各类易爆炸性物品。如雷管、炸药、火药、鞭炮等。
1.1.3 各类易燃烧性物品,包括液体、气体和固体。如汽油、煤油、桐油、酒精、生漆、
柴 油、气雾剂、气体打火机、瓦斯气瓶、磷、硫磺、火柴等。
1.1.4 各类易腐蚀性物品。如火硫酸、盐酸、硝酸、有机溶剂、农药、双氧水、危险化学品 等。
1.1.5 各类放射性元素及容器。如铀、钴、镭、钚等。
1.1.6 各类烈性毒药。如铊、氰化物、砒霜等。
1.1.7 各类麻醉药物。如鸦片(包括罂粟壳、花、苞、叶)、吗啡、可卡因、海洛因、大麻 、冰毒、麻黄素及其它制品等。
1.1.8 各类生化制品和传染性物品。如炭疽、危险性病菌、医药用废弃物等。
1.1.9 各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以及淫秽的出版物、宣传品、印刷品等。
1.1.10 各种妨害公共卫生的物品。如尸骨、动物器官、肢体、未经硝制的兽皮、未经药制的 兽骨等。
1.1.11 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明令禁止流通、寄递或进出境的物品,如国家秘密文件和 资料、
国家货币及伪造的货币和有价证券、仿真武器、管制刀具、珍贵文物、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
1.1.12 包装不妥,可能危害人身安全、污染或者损毁其他寄递件、设备的物品等。
1.1.13 各寄达国(地区)禁止寄递进口的物品等。
1.1.14 其他禁止寄递的物品。
1.2.1 贵重物品:金砖、金条、银条、铂金等。
1.2.2 古董(含仿品)和贵重易损工艺品。
1.2.3 医学样品:诊断样品、血样、尿样、人体组织等。
1.2.4 动植物以及动植物标本。
1.2.5 难以辨认的白色粉末及未经正规包装、易发生破损泄露的油漆、粉剂、涂料等。
1.2.6 液体类:海鲜、含酒精的饮料(啤酒、白酒等)、水剂等。
1.2.7 易碎品:主要是对其他快件或设施构成危害的物品。
1.2.8 烟草类:超过两条(或400支)且未提供烟草准运证的。
1.2.9 电池类:各类易燃易爆带电电池。如:酸碱性的电池液,锂电池,含电池液的蓄电池 ,带电的干电池等。
1.2.10 其他列入化学工业出版社的《化学危险品实用手册》中的化工产品。
1.2.11 爆炸品:如炸药、烟花爆竹、雷管等所有在运输途中可能引起爆炸的物品。
1.2.12 气体:如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深冷液化气体、加压溶解气体等(含储气罐体等)。
1.2.13 易燃液体:如油漆、汽油、酒精类、机油、樟脑油、发动机启动液、
松节油、天拿水 、胶水、香水等所有可燃及在一定条件下可燃的液体。
1.2.14 易燃固体、自然物质和遇水释放易燃气体的物质:如活性炭、钛粉、椰肉干、蓖麻制 品、
橡胶碎屑、安全火柴、黄磷(白磷)、赤磷、硫磺、硝化棉、镁粉、金属钙粉、钙合金物、
金属钛粉、金属皓粉、浸油地麻/棉/质/纸及 其制品等。
1.2.15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如过氧化氢、过氧化钠、硝酸钾、三氧化铬等。
1.2.16 毒性和传染性物质:各种可通过吞入/吸入/皮肤接触等进入人体后导致死亡或危害健 康的物质。
如毒药、有毒细菌/病毒/寄生虫/寄生菌/真菌等。
1.2.17 放射性物质。
1.2.18 腐蚀性物质:各种因接触而产生化学反应能够不同程度损伤接触的人体、物品、运输 工具等
如:蓄电池、碱性的电池液等。
1.2.19 各种无法分辨成分地粉末。
1.2.20 各种磁铁及带有较强磁性的物体。
1.2.21 各种药品(注意与保健品的区别,保健品可适量收寄)。
1.2.22 国家规定禁止民用运输的枪支、管制刀具、仿真枪械等。
1.2.23 各种反动报刊、书籍或者淫秽物品等。
1.2.24 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如尸骨(含已焚化的尸骨)、未经硝制的兽皮、未经药制的兽 骨等。
1.2.25 各种不管是否有毒有害的液体。
1.2.26 各种麻醉及精神类药品:如:鸦片、吗啡、可卡因等。
1.2.27 各种国家法令禁止流通或寄递的物品。
1.2.28 各种容易腐烂的物品(如:海鲜)以及活体动物/植物等。
1.2.29 其他可能威胁到航空飞行安全的物品。